Law-lib.com 2025-10-11 12:14:40 退役軍人事務部
近日,退役軍人事務部、國家網信辦、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聯合印發《退役軍人榮譽標識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就有關情況予以解讀。
一、制定《辦法》的背景和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推進軍人榮譽體系建設作出重要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讓退役軍人成為全社會尊重的人”。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軍隊功勛榮譽表彰條例、軍隊功勛榮譽表彰實施辦法以及光榮牌、優待證管理等政策法規也作出相應規定,對依法維護軍人和退役軍人榮譽、名譽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制定出臺《辦法》,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決策部署,細化落實國家有關規定,銜接軍隊有關措施,對于規范榮譽標識使用管理,更好發揮褒揚激勵作用,進一步營造尊崇軍人職業、尊重退役軍人的濃厚氛圍具有重要意義。
二、制定《辦法》把握的原則
一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退役軍人工作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軍人榮譽體系建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對標對表、細化落實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二是堅持問題導向,緊盯實踐中榮譽標識使用管理突出問題作出禁止性規定。同時,突出鼓勵性、宣示性、警示性,倡導榮譽標識持有人珍惜榮譽,正確使用榮譽標識。三是堅持繼承創新,延續現行榮譽標識管理規定,總結實踐經驗,合理規范具體行為,既與相關政策銜接,又為補充完善預留接口。四是堅持合力共為,建立健全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與網信、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和軍隊有關單位的協同配合機制,推動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退役軍人榮譽標識的界定
《辦法》規范的退役軍人榮譽標識主要包括三類,第一類為退役軍人在服現役期間獲得且在退出現役后繼續依法持有的軍隊勛章、獎章、紀念章、證書等個人榮譽標識,不包括退役軍人在服現役期間獲得的軍隊以外單位頒發的證章證書。第二類為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單獨或者聯合實施的表彰獎勵所發放的獎章、證書等,此處的表彰獎勵特指按照規定報批開展的省部級、市縣級表彰獎勵項目,比如“全國退役軍人先進模范表彰”、“退役軍人服務保障先進單位及個人”,不包括“最美退役軍人”、“最美擁軍人物”等其他宣傳典型的證章證書。第三類為退役軍人優待證、退役軍人家庭懸掛的光榮牌等。同時明確對除退役軍人以外的其他優撫對象涉及的優待證、光榮牌等使用管理,以及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單獨或者聯合實施的表彰獎勵向單位所發放的獎牌、獎匾等使用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四、發揮榮譽標識褒揚和激勵作用
榮譽是軍人的第二生命,體現的是忠誠的印記、奉獻的褒獎、價值的導向。長期以來,廣大退役軍人珍惜榮譽、保持本色,爭當黨的事業的推動者、時代主旋律的弘揚者、社會正能量的傳播者,涌現出一大批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時代的先進典型和感人事跡。《辦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突出榮譽激勵導向,提出要從有利于體現褒揚和激勵作用、有利于維護退役軍人良好形象、有利于傳承和弘揚人民軍隊優良傳統和愛國主義精神、有利于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角度出發合理使用榮譽標識,應邀以退役軍人身份參加大型活動時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佩戴勛章、獎章、紀念章,要求加強退役軍人榮譽標識相關政策規定的宣傳。通過一系列舉措,凸顯軍功價值,彰顯尊崇禮遇,營造尊重氛圍。
五、加強退役軍人榮譽標識的使用管理
軍人的榮譽和名譽受法律保護,軍人獲得的榮譽依法由其終身享有。但近年來,出現少部分以“軍”字號名義注冊的網絡賬號,打著“老兵”、“退役軍人”等旗號吸引流量,售賣榮譽證章、證書,著軍裝佩戴榮譽標識在網上違規開展商業營銷,還有的偽造、買賣或違規使用退役軍人優待證、光榮牌,嚴重影響軍隊、軍人和退役軍人良好形象。根據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關于國家機關證件、武裝部隊專用標志的有關規定,英雄烈士保護法、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關于保護英雄烈士、軍人榮譽和名譽的有關規定,以及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互聯網軍事信息傳播管理辦法、網絡主播行為規范等規定,相關部門對有關違法違規行為作出處理,有的賬號被關閉封停,有的涉事企業被處罰,還有的個人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辦法》銜接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強調“禁止偽造、變造、買賣、出租或者故意丑化、玷污、毀損退役軍人榮譽標識”、“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詆毀、貶損退役軍人的榮譽,不得利用退役軍人榮譽標識開展有損軍隊、軍人和退役軍人形象的活動,不得以‘退役軍人’的名義從事有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對構成違法犯罪的,將依法進行處理,進一步樹立軍人榮譽神圣不可侵犯的鮮明導向。
六、推動《辦法》落地見效
退役軍人事務部將會同國家網信辦、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以及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等部門共同推動《辦法》落實。一是深化學習理解,指導軍地各級相關單位和部門學習掌握《辦法》的主要內容,提高貫徹執行能力。二是加強政策宣傳,指導各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結合常態化聯系、走訪慰問等時機,廣泛開展“送政策上門”活動。三是狠抓貫徹落實,加強統籌協調,加大督促指導,密切軍地合作,推動《辦法》落實落地。
退役軍人榮譽標識使用管理
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一、王某購買并銷售三等功獎章、國防服役紀念章合計數千件,被以買賣武裝部隊專用標志罪追究刑事責任。
二、林某某為非法牟利,偽造、變造8張《士官退役證》、7張《退役軍人優待證》,幫助他人冒充退役軍人身份,使其符合某網約車平臺優先派單權,被以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罪和偽造武裝部隊證件罪追究刑事責任。
三、抖音用戶“阿文戶外”、淘寶用戶“人在西藏喂驢”、小紅書用戶“Q先生”等公開營銷軍隊獎章、紀念章、功勛榮譽表彰略章,被依法依約關停賬號,責令下架網售鏈接,涉嫌違法行為線索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四、抖音用戶“冀班長”、快手用戶“陳班長”等身著軍裝、佩戴軍功章、手持光榮牌,打著“退役軍人”旗號,在網上發布視頻、開設直播,利用代表軍隊的專用標識,違規開展商業營銷,被依法依約關停賬號。
五、穆某和趙某將光榮牌縫制在斜掛包上并錄制視頻上傳網絡,惡搞炒作“光榮之家”,受到嚴肅批評教育并予以訓誡,責令刪除有關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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