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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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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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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法律咨詢 服務方式:問題簡單的,以口頭方式答復,不收費;涉及復雜法律問題或要求以書面形式答復的,適當收取一定費用。
 
 二、常年法律顧問
 服務方式:雙方簽訂《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按照約定提供法律服務,協商確定法律顧問費。
 
 三、專項法律服務
 服務方式:雙方簽訂《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委托事項,提交報告或其他法律文件。
 
 四、訴訟代理
 服務方式:雙方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代理當事人調查取證、財產保全、立案、參加開庭審理、申請執行等。
 
 五、刑事辯護
 服務方式:雙方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在偵查階段,會見當事人,了解案件情況;在審查起訴階段,到檢察院閱卷,會見當事人,根據起訴意見,準備辯護提綱;在起訴階段,到法院閱卷,會見當事人,參加開庭審理,為當事人提供無罪辯護或罪輕辯護。可分階段委托代理,也可全過程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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